四川在线泸州消息(佘顺连)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账户,快速执结20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兑现农民工工资17.54万元,确保了20名农民工在春节领到辛苦钱。
代某某挂靠在泸州某某劳务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8月以该公司代理人身份与某某铁路项目经理部签订工程服务合同,承包其中2处隧道劳务协作工程,并以该项目经理身份从事该工程的管理。代某某于2018年先后招聘刘某某、陈某某等23人在其中一处隧道从事劳务工作。后因拖欠上述工人工资产生纠纷,刘某某等人遂向叙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叙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代某某应支付刘某某等人5000余元至30000余元不等的劳务工资,该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仲裁裁决生效后,刘某某等20人却未能如期拿到所有工资款,刘某某等20人遂依据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生无小事。考虑到案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叙永法院受理该系列案后,及时立案执行,指派专人负责。立案后,执行法官迅速对二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进行网络查询,经过查询。被执行人代某某银行卡中仅有1万余元存款,该公司也仅有少部分银行存款,但查询该公司近一年的银行流水,却发现该公司名下账户有大量金额的银行流水。见此,执行法官一边通知二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一边迅速对二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账户采取冻结措施。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该公司立即表示要履行义务,但希望法官能宽限些时间,执行法官遂告知因临近春节,如不履行公司将面临的强制执行措施,该公司遂保证尽快履行义务。账户被冻结不久后,该公司遂将20名申请执行人工资全部打入法院案款专户。叙永法院在收到案款后迅速安排支付,目前,叙永法院已将案款全部发放给了20名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