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杨军 一瑶)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联合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一同前往叙永县兴隆镇南坳村,实地督促验收涉案被告人肖某强补栽补种树木情况。
非法采伐林木,被判补栽补种。被告人肖某强、侯某刚、王某均因于2019年非法采伐多株楠木、樟树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责令其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南坳村指定地点栽种香樟树10株、桢楠树5株,树种及规格需按照县林竹局调查队植被补种修复方案执行,保证全部存活。
万物皆齐洁清明雨后,时值种树时节,被告人肖某强将15株树木在指定地点补栽成功,于是法官、检察官成行实地验收被告人栽种树木情况,春日旷野幼苗林立,司法助力带来生生不息的希望。林深水清处、田间地头旁,法徽与检徽的光影交相辉映,共督林木栽种、生态修复,共普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是公益诉讼延伸工作的真实动态,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司法践行。为绿水青山筑起坚实司法壁垒,让人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