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消息(何芳 任行) 近日,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对三起缅北诈骗集团系列案件、共十六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
2020年5月至10月,罗某某、肖某、项某等十六名被告人在刘某、杨某等人的安排下,与他人结伙,在国内乘坐交通工具至云南省,经中缅边境偷越国境至缅甸。后在明知某江集团从事电信诈骗活动的情况下,先后参与到该集团任组员,从事针对境内居民的诈骗活动。
某江诈骗集团以公司化运营的方式,层级分明、分工明确,从上至下分为老板、总监、代理、组长、组员五个层级,另设后勤部、财务部,由老板全面负责,总监帮助老板管理整个集团,该集团共设7至8个小组,代理分管1至4个小组。对于新加入的组员,某江诈骗集团会通过发放如何聊天的资料、规章制度等进行培训,并让新加入的组员自己构思,将自己包装成事业有成的单身男性。
随后让组员通过手机在“陌陌”“连信”等社交聊天软件进行虚拟定位,随机加人,主要与25岁以上45岁以下的女性聊天,建立感情基础,博取信任。在聊天关系稳定后,组员将手机交予组长,由组长将被害人引导进入该公司所控制的“唯品金融”、“阿里云”、“众力金服”等平台,诱导被害人进行充值、提现等操作,反复几次后,在被害人进行大笔充值时对充值资金进行扣留。罗某某、肖某、项某等十六名被告人在某江诈骗集团从事诈骗活动时间约3个月至12个月不等。经查,某江诈骗集团的受害人遍布全国,受害人均为女性,受骗金额为几千元至几百万元不等。
2021年,叙永县公安局在清理叙永县缅北滞留人员过程中,发现罗某某、肖某等被告人在缅北滞留,民警随即通过社区干部及家属与被告人取得联系,对被告人进行劝返。罗某某、肖某等在内的被告人经劝返,主动回国,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其偷渡并参与某江诈骗集团诈骗的犯罪事实。
叙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考虑罗某某、肖某等十六名被告人均系从犯、初犯,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最终以偷越国境罪、诈骗罪对罗某某、肖某、项某等十六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1、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骗子的行骗技术也在与时俱进,电信诈骗套路多,手段、花样百出,千万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世界里陌生人的身份信息,面对网络世界里的花言巧语、甜言蜜语,一定要把持住。也不要贪图小便宜,特别是面对所为的“帮你投资、带你赚钱”、“稳赚不赔”等,一定要小心。总之,凡是让转款、告诉银行交易密码等都是诈骗。
2、该案的16名被告人均为年轻人,均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据他们供述,大多是轻信朋友所说的去缅甸可以挣大钱,只需要会玩手机、会聊天就行,有的是轻信抖音弹出来的招工广告等,去了之后由诈骗集团对其进行套路培训,最终参与电信诈骗。当前,很多电信诈骗集团大多打着合法招工的幌子招揽人员,所以年轻人在找工作时,要了解清楚公司的基本情况,不要盲目的轻信他人。如果不慎落入犯罪团伙,在保护自我的同时,找机会报警,切忌不可抱着侥幸心理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